一、 目的
為規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,提高員工素質和公司整體形象,特制定本制度。
二、制度內容
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工作服的訂制、發放、領用及折舊標準,著裝要求及相關管理職權等。
三、 權責
負責工作服的采購,倉庫負責工作服的驗收、入庫、保管、發放登記等工作,并每月定時把電子檔提交行政存檔備查。
四、 工作服的發放標準
1、公司 人員每兩年發放冬、夏裝工作服各兩套。
2、新員工進入公司七天后憑人事提供的相關證明到倉庫領取工作服。
五、工作服的定制及領用
1、 工作服使用年限:每位員工可領?。ǘ?、夏)工作服各兩件,使用期限為兩年。
2、 員工服裝在規定使用期限內因丟失、損壞等原因造成無法穿著上班的,或因崗位作業特殊性需增發冬、夏裝的,可由員工所在部門申請,經理批準, 審批后由倉庫發放,并要做好相關登記工作。
3、采購要本著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好定制廠家,在定制前應簽訂合同(或協議),明確數量、材質、尺寸規格、交期、價格、發票稅點、驗收標準、商標使用規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。工作服做好到廠時由 組織進行驗收工作,合格后交由倉庫保管。
4、禁止替代他人領用工作服。
六、工作服扣費標準
1、 正常辭職流程辦理的員工,在公司工作期限滿半年者扣除50%;不滿半年者扣100%。
2、 因少件、丟失、個人損壞超過發放標準多領用的按采購價由員工自行承擔。因特殊原因特批發放的工作服費用由公司承擔。
3、員工在辭職辦手續時若有未拆封的新工作服可退還給倉管員,倉管員應做好記錄。
七、著裝要求
1、生產及輔助性員工凡在上班期間必須穿公司工作服進行作業。
2、員工著裝要整潔,不得自行轉借給非本公司人員。